律师说法
更多>>
- 无锡取保候审律师|重罪案件取保候审强制措...
- 无锡刑事辩护律师|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
- 无锡刑事辩护律师|广东高院发布医保骗保犯...
- 无锡取保候审律师|逮捕必要性条件的实质化...
- 无锡取保候审律师|公安机关取保候审适用分...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法...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主...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串通投标罪专题--法答...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滥用民用无人机类犯罪案...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职务侵占罪法定刑升格的...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诈骗犯罪中“两头骗”的...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厘清骗取贷款与贷款诈骗...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Z高法方文军:代购毒品...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合同诈骗罪参考案例裁判...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提供重要线索型”立功...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经通知到案型自动投案的...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
- 无锡刑事律师齐奋|涉业委会成员职务侵占罪...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作者:最高人民检察院 时间:2023/6/10 20:30:53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已于2022年11月9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1月1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5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先后受理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审查起诉期限如何起算问题的批复
(2022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八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互涉案件如何起算审查起诉期限的请示》(苏检发三部字〔2022〕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对于同一犯罪嫌疑人涉嫌职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案件,监察机关、侦查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间不一致,需要并案处理的,审查起诉期限自受理后案之日起重新计算。
此复。
联系齐律师☎️180-6833-3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