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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律师:这是一起外借银行卡相关的犯罪【帮信罪】

作者:无锡律师齐奋 时间:2023/1/27 20:54:06

#无锡律师以案说法# 2023年第12期 【帮信罪】


【案情回顾】这是一起外借银行卡相关的犯罪。
公诉机关指控:
1、2021年7月4日至6日,被告人黄某与蒋某(已判刑)合谋,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由蒋某将自己的中信银行卡、招商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3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帮助,非法获利人民币1000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上述银行卡自2021年7月4日至6日,支付结算金额共计73万余元,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起,帮助接收转账资金7万余元。
2、2021年7月9日至7月13日,被告人黄某与刘某(已判刑)合谋,在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由刘某将自己的交通银行卡、中国银行卡、浦发银行卡3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支付结算帮助,非法获利4000元。上述银行卡自2021年7月9日至13日,支付结算金额共计140万余元,涉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12起,帮助接收转账资金共计30万余元。
3、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自愿认罪认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齐奋律师说法】
1、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简称,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2、按照主流观点,此罪实际上是一种共犯行为正犯化的立法例。
3、帮信罪高发。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8月1日发布的《涉信息网络犯罪特定和趋势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涉及的罪名中,占比量最高的罪名为诈骗罪,帮信罪次居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在今年7月22日发布的数据,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三的罪名。
4、关于该案,法院认为:
(1)被告人黄某伙同蒋某、刘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向他人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属共同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2)被告人黄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故可依法从轻处罚。辩护人提出的“坦白、初犯、认罪认罚,希望从轻处理”的意见与查明事实相符,本院予以采信。(3)被告人黄某检举揭发的内容部分属其应当如实供述的范围,部分暂未查实,故不作为立功表现。据此,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相关判例】(2022)苏0206刑初2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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