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刑事律师齐奋团队: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如何认定主观明知?
#无锡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齐奋律师☎️180-6833-3711
无锡律师齐奋,本期为您解析这个问题。对于从生产现场查获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行为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掺入行为或者对掺入行为明知;对于未能查获生产现场,而仅在销售领域查获了成品的,则需要从以下3个方面考察认定: 1、 行为人生产者的从业经历和背景。 2、 行为人在生产各个环节中的作用,是否具备掺入的客观条件和主观动机。 3、 生产流程是否规范。 好了,以上就是齐奋律师对这个问题的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