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齐奋律师(电话18068333711)
现今社会,离婚已经是很常见的社会现象,大城市的离婚数量一直居高不下。依据聚法案例数据库的数据,仅2020年就有955957篇离婚纠纷相关的裁判文书上网。大家知道,离婚案件只有部分是上网公开的。也就意味着实际数据远高于这个统计数据。有来访者经常问一个问题,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本文将解答这个问题。
第一、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此时法院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自然就会通过达成调解,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的方式,解除夫妻的婚姻关系。调解失败的话,同时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则转入诉讼可以通过判决方式离婚,诉讼中仍然有机会达成调解结案。
第二、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概率就大大增加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判决书何时生效,可能影响到当事人核心利益,比如财产分割,甚至是再次登记结婚是否合法等。因为我国采取二审终审制度,故判决书的生效时间也随着是一审还是二审判决书而定。
第三、离婚诉讼,是以夫妻一方为原告,另一方为被告,以解除婚姻关系为目的而提出的诉讼。在司法实践中,离婚之诉中可能包括多项诉讼请求,如有关子女、财产的请求等,但它们都是附随于离婚请求的。诉讼内的调解,也有三种不同的结果:一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和好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按原告撒诉处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二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同意离婚的协议。在这种情形下,一方要求离婚已转化为双方自愿离婚。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制作离婚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三是调解无效,经调解后,原告仍然坚持离婚要求,被告仍然拒绝离婚。在这种情形下诉讼继续进行,由人民法院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