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离婚律师:涉军离婚相关法律文件简摘
涉军离婚相关法律文件简摘
整理编辑:无锡律师齐奋(电话18068333711)转载请注明出处
一、涉军离婚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款:
v 《民法典》第1081条等条款。
“现役JUN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JUN人同意,但是JUN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v 《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第13条等条款。
本规定经中|央|JUN委批准,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新修订的《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军|人|离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一)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
(二)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件和材料。
三、军|人离婚诉讼:
政治工作部门出具同意离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由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军|队|人|员婚姻管理若干规定》 请至民政部官网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