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离婚律师:第一次起诉,法院判不离,何时再起诉?
本文话题:第一次起诉,法院判不离,何时再起诉?
【齐奋律师说法】
1、第一次起诉判不离,间隔6个月后,即可再次起诉离婚。需要注意的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再次起诉必须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标准,一直都是“夫妻感情破裂”这个唯一标准。当然,第二次起诉,判决离婚的概率会提高,但并不绝对。如果后续没有新证据、新情况,选择再分居满1年后起诉,比间隔6个月后立即起诉的方案更为稳妥,是一种可以实际操作的、可判决准予离婚的诉讼策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了“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换言之,第一次起诉判不离,再分居1年,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应当”二字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此种情况下,法院必须判决准予离婚。
3、有哪些证据可以用于证明,再分居满1年呢?以下证据可以提供:
(1)签订分居协议。即通过书面的分居协议确认分居事实。
(2)一方的房屋租赁合同、水电费发票、物业费缴纳凭证。
(3)异地的居住证。
(4)物业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5)微信、短信等可以证明分居事实的记录。
(6)了解分居情况的邻居、朋友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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