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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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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权丧失是指本来具有继承资格的人因犯有某些严重违反人伦道德的罪行,或有严重的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那么,什么情况下丧失继承权呢? 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的规定,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其中,第3、4、5项,继承人确有悔改,被继承人生前表示宽恕,或者事后仍将其列入遗嘱,其不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