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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本篇列举警情处置现场遇到醉酒人员三类情形下的处置基本原则、要点与注意事项,一是醉酒人员轻度醉酒尚有意识且未受伤的;二是醉酒人员醉酒严重或有明显伤情需要救治,但无违法犯罪行为的;三是醉酒人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适用于治安等警种,仅供学习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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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原则
(一)判明情况,分类处置。根据醉酒人员醉酒程度、是否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是否有家人或同行人员在场等不同状况,分别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二)保持克制,防止升级。对醉酒人员的言行,民警要保持克制,避免因情绪失控导致矛盾激化。醉酒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时,应迅速控制,现场难以控制的,应及时请求增援。
(三)注意安全,依法处理。对醉酒人员要注意监护,并及时通知家属到场处理。出现异常的,应及时送医救治。处置过程应全程录音录像,注意收集证据。
二、具体情形
(一)醉酒人员轻度醉酒尚有意识且未受伤的
1.核实身份。通过询问在场人员、查看醉酒人员手机、身份证件及等随身携带物品等方式,查明醉酒人员的身份信息。
2.提供帮助。帮助醉酒人员联系家人到场,无法与家人取得联系或家人不愿到场的,可以协助将醉酒人员送至家中,交由其家人看管。若醉酒人员意识较为清醒并明确表示不需要救助的,公安机关可让其自行离开。
(二)醉酒人员醉酒严重或有明显伤情需要救治,但无违法犯罪行为的
1.通知急救。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通知救护车到现场。
2.现场处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救治、保管等措施保护醉酒人身体不受到伤害、财物不损坏丢失。对醉酒人员可能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或公共安全的,进行劝阻;不听劝阻或情况紧急的,可使用警绳、约束带等约束性警械约束。
3.核实身份。通过询问在场人员、查看醉酒人员手机、身份证件及等随身携带物品等方式,查明醉酒人员的身份信息。
4.联系家属。对查清身份的醉酒人员,通知其家属或单位人员到场,将醉酒人员交由其家属或单位人员看护。
5.配合救治。对无法联系家属、家属不到场或拒绝看护醉酒人员的,配合救护人员送医救治。
(三)醉酒人员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
1.口头警告。表明身份,大声警告醉酒人员:“我们是XXX单位的民警,你的行为已涉嫌XXX,请立即停止”。
2.依法制止。对正在以轻微暴力方式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经警告无效的,可使用徒手制止;情况紧急的,可直接使用徒手制止。徒手无法制止,经警告无效的,可使用催泪喷射器等驱逐性、制服性警械制止。对严重暴力犯罪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可以依法使用武器制止。对于被制止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可以视情使用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进行控制约束。
3.救治伤员。对现场受伤人员可视情采取临时救治措施,同时通知120或送医救治。
4.安全检查。对已被制服或约束的醉酒人员进行人身安全检查。对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现场予以扣押;对随身携带的其他可以用于实施人身伤害或自伤自残的物品,予以妥善保管。
5.传唤带离。口头传唤醉酒人员:“你涉嫌xxx,现依法口头传唤你到××派出所(公安局)接受询问”。如醉酒人员不接受传唤,依法对其强制传唤并立即带离。对轻微违法但醉酒严重的,可以先行通知家属带回或送医醒酒,酒醒后及时依法处理。
6.固定证据。现场收集、固定证据,开展现场勘验、走访等工作,对目击者基本情况进行登记。
三、注意事项
(一)准备充分。处置时应携带必要装备,醉酒人员为女性的,应尽量安排女性工作人员参与现场处置。
(二)注意安全。救治醉酒人员时,应小心搬动、帮助其屈身侧卧,避免仰卧,防止窒息等意外发生。对醉卧在交通要道、桥梁水沟等危险地带的,移至安全地带;不宜移动的,可将警车停在来车方向,开启警灯,防止醉酒人员遭碾压。
(三)加强监护。严重醉酒需要醒酒的,原则上通知家属带回或送医院醒酒。确需在公安机关醒酒的,以及涉嫌严重违法犯罪需在医院醒酒的,应安排充足力量不间断看管。
(四)交接财物。对醉酒人员现场散落的财物及需要公安机关临时代为保管的其他物品,民警应进行现场清点登记,及时转交家属或待醉酒人员酒醒后及时返还。民警对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及交接过程,应使用执法记录仪重点记录。
延伸阅读
醉酒警情的处置具有高危险性,耗时费力、责任较大,是让基层一线处警民警产生畏难情绪和头痛的警情。醉酒警情复杂多变,风险无处不在,对民警的处警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民警在处置过程中既要大胆作为、严格执法,又要考虑醉酒警情的特殊性,可以采取以下策略防控执法风险。
加强警情研判,做好出警前准备
在接到醉酒类的警情时,接警人员要问清现场情况,特别是接到一些在公共场所醉酒闹事情形的报警时,一定要详细询问现场情况,包括所处环境、人员规模、醉酒程度、肇事行为、有无持械、有无人员受伤、财物受损等具体情节及危害后果。在处置时民警不能少于2人,醉酒人员中有女性的,尽量安排女性工作人员参与出警。出警人员除携带单警装备外,还应携带约束带、警绳、执法记录仪、照相机、现场处置常用法律文书等。
掌控现场,区别情形灵活处置
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应当表明身份、了解和掌握现场情况、疏散围观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对现场难以控制的情形,应当及时请求增援调集警力按群体性事件进行处置。民警要迅速对醉酒人的状态作出准确判断,对症下药采取有效措施处置:
对只醉不闹者,处置时要把握好“通知救治”这个关键词。醉卧在街头、交通要道等危险地带的,应立即转移到安全地带,让醉酒人屈身侧躺,严禁仰卧,防止窒息等意外发生;要及时通知其家属亲友、同事等带回,注意核实并登记领回人的身份;严重昏迷无法唤醒或者身体有伤痕等情形的,民警要通知120赶到现场急救或尽快将其送往医院救治。
对与他人产生纠纷的,处置时一般以劝导教育为主,设法使醉酒人平静下来。民警也可及时通知其家属、亲友或同事到场劝说,让他们将醉酒人带回。
醉酒人有打人毁物等违法行为的,要果断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在制止过程中民警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讲究方式方法,并非对每名滋事人员都适用以暴制暴的方式,有些醉酒者吃软不吃硬,用“哄”的策略更为有效。对已停止违法行为的醉酒人,将其带离现场实行保护性措施,不得滥用约束带或警绳进行随意约束,约束带或警绳仅适用于行为举止失控的醉酒人。
醉酒人阻碍执法、暴力袭警的,在民警处置过程中要尽量避免处于酒醉人的正面位置,防止受到攻击。醉酒人如不听劝阻继续肇事,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民警应尽快将其制伏,之后用约束带或警绳进行保护性约束。在对醉酒人进行制伏约束时要保持优势警力,醉酒警情一般发生得比较突然,讲究的是快速介入、有效处置。要讲究方法,合理配置参与处置的警力,比如可以按指挥、警戒、突击等职责进行分组,以便掌控局面、从容处置。装备充足,保证战斗力。要根据醉酒人的危险程度选择合适的装备,遭遇暴力袭警时,可以使用防暴约束叉或抓捕网控制,如有需要再配合使用催泪喷射器、警棍等警械进行强制制伏,最后使用约束带、警绳控制带离现场,达到快速安全处置的目的。
及时救治,加强看护
在这个环节要注意把握三个要点:
一、通知。现场将醉酒人控制后,民警可以通过询问本人、同行人和在场人员查看醉酒人手机、身份证件及随身物品等方法,查明醉酒人员身份,与其家属、亲友联系,通知他们到场。
二、医治。对重度醉酒或有伤情的醉酒人,通知120到场救治或将其送医院救治,由医护人员对其进行系统的身体检查。不能仅考虑办案需要急于带回公安机关,应让醉酒人在医院进行醒酒,接受相关治疗后再视情带回。
三、看护。对于确需带回公安机关约束的醉酒人员,要加强看护。带离途中,应安排醉酒人坐警车后排中间座位,始终置于2名警力的夹控中。将醉酒人带回公安机关后应当进行全程监护,且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醉酒人狂暴,行为失控时,使用醒酒椅约束,也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但是不得使用手铐、脚镣等警械;醉酒人有呕吐不止等异常表现时,应及时送至医院救治;醉酒人昏睡时,要注意观察其生命体征有无异常;一旦确认醉酒人清醒后,应当立即解除约束,并及时了解情况,依法进行处理。
处理醉酒警情的注意事项
——慎用武力,以能控制局势的最低程度武力进行处置。群众对醉酒滋事虽然反感,但也能谅解,如果民警贸然使用武力,群众会认为警察不人性。
——慎重带回公安机关,慎用约束醒酒措施。一般情况下,只有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醉酒人员,送医院醒酒可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才适用带回公安机关约束醒酒。将醉酒人员带回公安机关后,应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防止发生其携带危险物品自伤或伤及他人事件。
——妥善保管醉酒人财物,避免事后冲突。民警在处置过程中要注意保管好醉酒人的财物,尽量弄清醉酒人携带的物品并做好登记,并邀请见证人签字。这样可防止醉酒人酒醒后责怪民警,甚至产生纠纷和冲突。
——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以备后续处理。对醉酒警情在进入现场处置时就应打开执法记录仪,同步配合使用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等工具固定物品损毁、人身伤害等相关证据;在对醉酒者采取控制手段的同时,一定要注意收集旁观者、受害人关于醉酒者状态等证言,对情况紧急、来不及询问证人的,必须记录现场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以便跟进调查取证;对现场人员先期拍摄的有关醉酒人员活动情况的照片、视频应及时调取,用作后期处理证据;对于暴力抗法甚至袭警的醉酒人员,应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形成书面证据,增加执法依据。
通过对醉酒警情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环节处置策略的探讨,我们总结出了防控执法风险的三条重要原则:
第一是安全,当事人的安全和民警自身安全是风险防控的核心;
第二是规范,规范处置是防控执法风险的有力保障;
第三是证据,牢固树立证据意识,任何时候都要有充足的证据为自己辩解。
作者单位: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 余顺广 张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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