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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刑事辩护律师]:交通肇事罪案件不能缓刑的6种情形

作者:无锡律师齐奋 时间:2023/8/5 8:57:49 百家号“无锡律师齐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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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者问】:江苏省内的交通肇事罪案件,哪些情形不能缓刑?

【齐奋律师解答】:有6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具体如下: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综合考虑事故责任、危害后果、赔偿谅解等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决定缓刑的适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 交通肇事后逃逸,未主动投案的;

(2) 不积极主动赔偿或者未尽力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的;(3)醉酒驾驶、追逐竞驶或者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致使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4) 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被行政拘留的;

(5) 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刑事处罚的;

(6) 其他不适用缓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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