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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刑法规制的非法占有目的。从行为定性来说,具体主要考察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考察行为人得款后的处置行为:
(1)若行为人得款后,将钱款用于赌博、吸毒毒资、个人挥霍等,或将钱款用于高风险投资、违法犯罪活动等,导致实际无法返还钱款,则可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钱款的目的。
(2)若行为人得款后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投资风险较小的合法项目,则难以推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另一方面,考察实际有无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和能力:
(1)如果行为人实际无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或因处置购房款后导致实际明显不具备还款能力,一般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果行为人有能力赔偿被害人的损失,且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则一般不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一般作为民事案件处理。
(3)如果行为人辩称其无非法占有目的,会筹钱偿还被害人的钱款,需要考察行为人的收入情况、债务情况、家庭资产情况等,综合评判其有无履行合同的可能性,根据个案情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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